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6-02-28 点击次数:
各位同学: 本学期开学初,一些同学因各种原因办理缓注册手续,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缓注册期限为3个月,请办理缓注册手续的同学补齐应办手续,于12月15前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。逾期不办理者,本月开始停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(不再补发),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处理。 特此通知。 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。 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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